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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鼓励汽车销售多元化,以租代购成亮点

汽车销售在新《办法》以前,一直按照2005年出台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对汽车销售实行授权管理。于是造成了4S店便垄断了汽车销售市场的现状。

自租车在国内兴起,租车公司创新的以租代购买车模式渐入人心,虽然模式新颖,但是4S店立刻复制该模式和行业接受度不高的情况下,以租代购的进展并不顺利。但是近来,国家商务部却开始大力鼓励汽车销售多元化,以租代购的契机来了。

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政策处处长肖荣臣所说,新《办法》注重在供给侧发力,一方面充分尊重市场,通过减少垄断、增加竞争,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;另一方面鼓励企业根据需求新变化,大胆创新,朝着“竞争更充分、渠道更多元、选择更多样、服务更优质”的方向发展。“新《办法》的最大亮点就是鼓励汽车销售模式多样化。”汽车之家CEO秦致认为,新《办法》明确,鼓励发展共享型、节约型汽车销售及服务网络,其中提到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,积极发展电子商务。这意味着4S店模式作为唯一授权销售形式的时代彻底结束,新兴销售渠道和传统销售体系的共生融合成为趋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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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租代购,即车辆以长租的方式,按逐月支付租金,待租期年限到期后,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的购车模式。虽然近年来各大租车公司大力推进以租代购,但是新观念毕竟需要时间才能深入人心。以租代购有三个明显特点,这也是他夹缝生存的最有力说明。

第一,门槛低,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将车取走;

第二,资料简便、办理较快捷,凭身份证、驾驶证、信用卡即可办理,无房产及户口限制;

第三,节约时间,一般租车公司办理以租代购业务的时候,会代办购置税、保险、报牌等手续,为客户节省大量时间;第四,费用透明,无隐形收费情况,购置税、车船税、首年商业保险、交强险、过路过桥费、贴膜、座椅包皮、新车上牌、过户费等每一项收费或者不收,企业都会有明确的说明。

在这个信息化时代,各大租车公司推出以租代购是有一定行业基础的,正如武汉大方租车,便于2014年底推出了线上以租代购平台——享购车,开创了租车公司以租代购业务新航线,同时为客户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服务,让客户享受租、买合一的用车新体验。以租代购买车的观念也日渐深得人心,而在新《办法》推出后,以租代购的市场份额必将越来越大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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